罪莫大於可欲。
禍莫大於不知足。
咎莫大於欲得。
故知足之足常足矣。
註:造罪就是做傷天害理的事,
造罪的最大的原因,沒有比可欲再大了,
可欲就是內心的物質欲望。
禍就是惹出來災厄,此災厄的由來,
沒有比不知足惹來的原因再大了。
咎是內心的愧咎,做錯了事而後慚愧謂之咎,
此咎沒有比物欲心再大了,有欲則思利,
為了私利才會做錯事來。
對於自己的一切都能滿足了,他就永遠會常足了。(這是指
不論遇到什麼環境,都沒有可欲的心裏,而天理常存了)。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從早我14天生的那位那看見的...
見賢思齊...不錯,正思考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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